大明1805正文卷第四七四章為人父母者……朱靖垣面對爺爺朱仲梁的追問,理所當然的回答說:
「這其實和簡化字,白話文一樣,都是為了打破知識和規則壟斷。
「為了降低下層人獲得知識難度,降低下層人了解和掌握社會規則的難度。
「這些規劃,和爵位代降、徵收收贈予稅、遺產稅、累進所得稅一樣,都是為了減緩階級固化的速度,增加增強不同階層之間的人的流通性。
「避免社會分化成少數幾個老死不相往來的階層。
「直白的說,就給底層人通過努力變成上層人的機會和可能性,讓他們相信在現有規則內也能大幅度的改變自身的處境。
「進而避免他們走向暴力反抗的可能性……
「最終目的還是維持社會的長久穩定,這其實也應該是大明皇室的最高目標。」
朱仲梁聽到這個解釋,不由得連連點頭:
「你有這個覺悟就很好,但是既然有了這個覺悟,那現在的規劃就還不夠徹底。
「你的那個皇曆太陽曆的規則還是太複雜。
「那什麼春日、夏日、秋日、冬日單列的設定,以及這幾天都單獨作為一旬的設定,對真正的普通人其實沒有什麼意義,反而增加了複雜度。
「城市裏的工人,其實對節氣的變化也不會太敏感,他們早就不需要種田了。」
朱靖垣明顯愣了一下,然後恍然大悟似的說:
「我明白了,我雖然在努力的避免,但還是不自覺的展露了知識分子的矯情。
「面對城市和工人的太陽曆應該更加的簡單粗暴。
「直接把一年分成四個季度,一個季度分為九旬,一旬固定為十天。
「三十六個旬總共三百六十天,一年剩下的剩下五天過年放假,閏年多放一天年假。
「而且,對普通人而言,只需要公佈四年一閏即可。
「一百二十八年不閏的設定,只需要在中學的歷史課上講一下就行了。
「普通人一輩子都未必能經歷一次逢一百二十八不閏。
「出現的時候,必然會登上各類報紙和廣播。
「月份也仍然可以保留,但是一個月固定為三十天。
「這樣正好一個季度就是三個月,一個月正好又是三旬。
「日常生活中可以講皇曆某某月,朝廷和官營廠商的各類計劃,主要按季度和旬制定,月份只作為輔助參數,方便定位在一年中的時間。
「同時開始推行每旬休息兩天的制度,方便新曆法能夠隨着更多的假日迅速普及。
「知識分子想要展現自己的優越感,只要在日常生活中核算和介紹節氣的就行了。
「朝廷也繼續公佈每年的標準日曆,將節氣和節日都標註出來,方便查閱。」
朱仲梁聽了再次點頭:
「不錯,想要讓知識和規則儘可能的普及,那就要儘可能的簡單易懂。
「想要讓一件新事物能夠迅速推廣,就要讓目標群體覺得有利可圖。
「你把伱這些想法都寫出來,整理成報告發給你爹。
「他要是想要摻和,就在這幾年搞一下,要是不想摻和,就留給你折騰吧。」
朱靖垣隨口答應着,繼續跟爺爺聊天,討論各類設想的細節。
第二天,朱靖垣專門用了一天的時間,把自己的設想寫下來,發給了父親。
朱簡炎在當天下午工作的間隙,收到並查看了兒子的報告,然後就直接驚呆了。
在朱簡炎看來,這小子提的這些事情,一樁樁,一項項,都過於離譜了。
更離譜的是,自己老爹也跟着起鬨。
這爺孫倆一致同意決定修幾個兩百多米高的大殿。
對,是幾個,而不是一個,因為整個紫禁城系統,有好幾個不同性質的重要宮殿。
奉天殿是舉行重大典禮的地方,太廟是供奉祖宗的地方,還有天壇的大享殿。
和泰西人的教堂高塔都綁在一起不同,神州傳統建築都是分開的。
朱簡炎看的就只想把這個報告給扔了。
這些一年用不了幾次的地方,修兩百多米高幹嘛……
然後還有更離譜的還都應天府,推翻重修太陽曆和太陰曆,以及同步修通史。
朱簡炎全部看完之後,終於忍不住扔在了桌子上。
「這一樁樁,一件件,都透漏着一個好大喜功,還是你小子自己干吧……」
在心中念念叨叨了好一陣之後,朱簡炎就再次把報告拿了起來。
耐着性子把上面的設想和目的又說明看了一遍。
「為人父母啊……」
朱簡炎沉默了許久之後,讓自己的秘書給自己擬旨,下達了一連串的命令。
首先是準備南巡應天府。
這次不是去看看,而是比較正式的,準備去應天府住一段時間。
要帶上九卿大臣以及通政司和其他直屬官員。
讓應天府方面也做好準備。
準備時間放的比較寬,兩個月後才會啟程。
然後是通知欽天監、建設部、皇室財團,到應天府江北老山地區勘探。
準備投資規劃建設一座新的皇室行宮。
主殿高度越高越好……
和後世非常類似,應天府的建成區,主要集中在長江以東和以南地區。
因為南京經常作為南方割據政權的首都。
既然是南方格局政權,說明北方已經丟了,北方來的就是敵人。
如果把城區放在江北,除非能發動背水一戰的效果,否則就是等着北方的軍隊來襲擊。
所以長期以來,南京城都是放在長江以南的。
即便是在南北大一統的王朝,位於城南的城區也是現成的建成區,歷史慣性難以扭轉。
而且江南也比江北更加的繁華。
現在的長江以北和以西地區只有江浦和六合兩個縣城。
雖然放在別的地方,這兩個縣城也頗為富裕,但是相比府城、省城、京城可差遠了。
朱靖垣計劃建設的新的正式宮殿,準備放在與應天府城相對應的長江以西的江浦縣,放在後世的南京浦口區轄區內的老山森林公約下面。
未來的新的中央衙署大樓,也就是以後得大明中央朝廷的行政中心,就放在宮殿外面,當然也是放在長江以西的江浦縣的。
目的很簡單,參考順天府的新舊兩城,將行政中心和經濟文化中心分開。
但是,南京與北京不同,就算是把行政中心放在長江西北,也不可能限制江北地區不得建設各種民用設施,最多是劃出出一塊區域來。
這塊行政中心的存在,其實是能帶動周邊的發展建設,正好拉一下江淮省的江北地區。
最後另外下令,開始設計新的中央朝廷辦公區。
樓房高度放寬到八十米。
大明的政治邏輯仍然是公開的,絕大部分事務都是按照特定的規則流轉的。
特別是在世祖皇帝之後,邸報的範圍被再次的擴大了。
除非是真的有保密需求的事務,否則基本都會定期定時向天下公佈。
雖然只是大致說明,不會有太詳細的介紹,但會讓關注政治的人知道發生了什麼。
更何況,朱簡炎正在幹的事情,就是要廣而告之,故意引發轟動的。
所以命令直接公開的下到相關部門了。
大明中央朝廷頓時一片譁然。
「越高越好」的宮殿,和八十米高的朝廷辦公樓,這些消息屬實過於刺激了。
然後這些官員的反應,就如同朱仲梁分析的那樣。
雖然都很驚訝,但是卻沒有人馬上跳出來反對,反而有人開始打聽造高樓的技術。
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人員的身價都開始不約而同的向上攀升。
再然後是建築材料,從鋼筋水泥到塗料和木材,市場價格也都開始緩慢的上升。
基本沒有人想到朱簡炎可能要還都應天府。
只是理所當然的猜測,朱簡炎再過幾年就要退休了,可能是想去應天府養老。
現在開始在江北老山造宮殿,退休的時候正好能用。
現在南巡,可能想提前去看看,也是跟太上皇一樣,想去看看兒子了。
一切得邏輯都非常的合理。
以至於,大明本土主要城市的民間房價和地價都上漲了一截。
只不過,現在的土地和房產,主要是皇室和官營廠商在經營,被票證和限購制度卡死了。
所以沒有出現大規模的上漲。
不過相關的新的輿論,也迅速的把稅收改革的熱度壓下去了一些。
甚至有人懷疑,朱簡炎要收稅,就是為了修園子。
在這種複雜混沌的氛圍之中,稅收改革的討論在朱簡炎南下之前進入了下個階段。
朱簡炎操控着朝堂各方的力量,完成了新一輪的妥協和折中。
就如朱仲梁預料的那樣,基本的普遍免稅條件,從完全無違法記錄改成了無犯罪記錄,同時要求無偷逃稅款記錄。
還把追溯的時間從發生之時以前的終生,改成了最近的十年以內。
不過,既然是妥協,那就不可能只有一方讓步。
免稅的條款變的寬鬆了,那免稅的額度就同步降低了。
普遍免稅點從二十五萬銀鈔降低到了五萬銀鈔。
五萬銀鈔相當於後世五百萬人民幣,職業掌柜和高級經理們就能攢下這些產業了
相當於把遺產稅從純對貴族和東家,直接降低到了高級白領的範疇。
這樣修改後的方案,就是五萬銀鈔以下的遺產,只要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雙方,在過去十年內都沒有犯罪記錄,沒有偷逃稅款的記錄,就不需要交稅了。
五萬銀鈔以上部分擇減免一半。
五萬銀鈔到二十五萬銀鈔之間部分,稅率百分之五。
二十五萬銀鈔到一百萬銀鈔之間部分,稅率百分之十。
一百萬到五百萬銀鈔之間的部分,稅率百分之十五。
五百萬銀鈔以上部分,稅率百分之二十。
並且將這部分普遍減免的部分,從先交後退改成了直接免徵。
以避免當年貸款交稅,第二年退稅還款的麻煩。
因為這部分比例也是固定的,條件也是硬性的,所以直接不征也不會有影響。
其他的,由布政使司、禮部、皇帝特批的退稅部分,仍然要先交後退。
繳納方案相關的規定,也直接參考了太上皇的建議。
對於股權類型的遺產,可以直接按照比例上繳股份。
同時大明銀行專門開設遺產稅貸款,向沒有足夠流動資金的繼承人提供貸款。
還有朱仲梁提出的資本推恩令。
五個以上繼承人平均分割繼承遺產的情況下,按照遺產數額的百分之七十五核算繼承稅。
十個以上繼承人平均分割遺產,按照遺產數額百分之五十核算繼承稅。
最後,還增加了新的額外的免徵條件。
在繼承人個人名下沒有房屋的情況下,繼承獲得的唯一住房不需要交稅。
如果普通人本來就住在父母名下的房子中,父母去世之後子女如果交不起遺產稅,反而要被趕出門的情況,通過這個規定被避免了。
贈予稅方面,基本普遍免稅的條件與繼承稅同步修訂,從終身無違法記錄改成了最近無年以內無犯罪記錄和偷逃稅款記錄。
基本普遍免徵節點,也從一萬銀鈔降低到了一千銀鈔。
對於符合條件的人員,免徵一千銀鈔以下的贈予稅。
全年贈予數額一千銀鈔以下的,本來就是免稅的。
所以除非經常性的向他人贈送大額資產,否則這個符合條件的普遍免徵的對起征點的意義影響不大。
也是因為相應的條件本來就足夠低,三年以內就足夠了。
對於一千銀鈔以上的贈予,稅率同樣降低一半。
一千銀鈔到一萬銀鈔之間,實際稅率百分之五。
一萬銀鈔到十萬銀鈔之間的部分,稅率百分之十。
十萬銀鈔到一百萬之間的部分,稅率百分之二十。
繳納方法仍然是贈與人繳納。
既然有能力贈予他人大額資產,就有能力提前準備好相應的稅款,否則就不要瞎折騰。
贈予稅其他的規定,也與遺產稅做了類似的調整。
不過額外添加了朱靖垣最初和朱仲梁討論時提出的方案。
普通人可以選擇,在朝廷公證機構的公正下,在生前就將部分資產傳承給子女。
這部分稅款不按照贈予稅率來徵收,而是按照遺產稅來徵收。
但是一旦贈予完成,就不能再次退還,否則要徵收贈予稅。
而且,任何人與自己的特定繼承人,都只有一次生前贈予繼承機會。
換句話說,父母對每個孩子,在自己活着的時候,都只能分給他一次家產。
否則就要交贈予稅,或者在生前立遺囑,那個孩子在自己死後就可以按照遺囑再拿一份。